关于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
淮南市公安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,自即日起至2026年底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,严查未满法定年龄驾驶及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。
Advertisement
文章正文上方(后台未启用或未配置广告代码)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涉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,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出行安全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淮南市公安局、市教育体育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,联合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。
整治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集中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治理。整治范围涵盖全市各中小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,城区主次干道、城乡结合部、国省道、农村道路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。整治对象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未达法定年龄、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的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整治重点包括: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、违规载人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超员、逆行、闯红灯、驾驶无牌及拼装改装车辆等。同时严查校园周边违规向未成年人租赁、销售电动车及提供改装服务的行为。
工作措施方面,将强化路面查控、源头治理、通报抄告、宣传教育和家校协同。公安交管部门将在重点时段和路段严查违法行为,对校园周边违规商家进行拉网式排查;违法情况将通报至教育部门及学校,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约谈家长。
通告明确了法律责任,对未达法定年龄驾驶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;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,追究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责任;阻碍执法的依法处罚,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,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,筑牢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线。
Advertisement
文章正文下方(后台未启用或未配置广告代码)